为大力实施科教兴皖、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安徽省建立四项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激励机制
规定对到艰苦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艰苦地区,也可落到今后工作所在地;对到县以下农村第一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和上调职务工资;对到艰苦地区工作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市、县级财政代为偿还。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增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要求市、县行政事业编制空缺时,优先招录在乡镇、街道基层、基层中小学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提供有利条件。建立服务承诺制,对到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工商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建立岗前培训制,充分运和政府行政资源,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对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创业能力进行教育和培训。建立创业帮扶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按规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给予25%的财政贴息;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对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服务。
建立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机制
组织实施“五类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农村工作。即:每年输送4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组织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到3年,组织实施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每年招募200名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的乡镇以下机构工作1到2年,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计划。每年招募300名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教师紧缺的农村中小学任教2到3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行动计划。
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保障机制
努力形成省、市、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相关政策、资金、措施、责任落到实处;大力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和到基层就业典型,营造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良好的舆论导向,唱响到基层建功立业主旋律;逐步建立省、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实行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定向招生制度,由高校与基层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积极实行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制度,每年选拔不少于250名“选调生”到基层培养锻炼,选拔部分“选调生”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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